6月26日,市总工会在天津财经大学举行天津市工会“劳动维权行动”启动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等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记者在仪式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工会工作会议和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完成“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任务,市总工会决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中,开展以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中心,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的“劳动维权行动”。同时,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共同协商,在全市各区县规范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
“劳动维权行动”提出了工会维权工作的五项总体目标要求,即:源头参与创造制度化的维权条件,要建立与立法机关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今明两年重点参与完成《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立法工作,促进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全力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将劳动法律监督落实到企业;加强企业源头参与和监督,使企业决策合规合法,更加广泛地得到职工的理解和认同。整合资源构建社会化的维权体系,建立、健全并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努力构建基层、区域和行业大协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使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化,劳动争议调解结果标准化;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多方协调联动机制,经过一至二年的努力,逐步建立一个基层为主、区域协调、多方联动、快捷高效、合力维权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区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向街、乡镇延伸,建立一个全域覆盖、区域为主、高效快捷、合力维权的工会法律援助体系。分层负责搭建规范化的信访平台,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完善市、区(县)集团、基层单位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力求将来信来访接待答复的满意率逐步提高。创新载体打造群众化的普法园地,将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普法重点,不断提高广大职工依法主张、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素质和能力,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用工,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今明两年要对全市工会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推动。提升素质建设专业化的维权队伍,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知识型、专家型的工会法律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和区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专兼职律师的作用,今后每两年评选一次“天津市维护职工权益的十佳律师”,并大张其鼓地给予宣传嘉奖,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已在全市所有区县建立,并开始运营。工作站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务,代理的事项主要是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以及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和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等,本市职工在上述案件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工作站免费申请法律援助。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是,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未达到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记者还了解到,市总工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在发挥各自优势、恪守各自职责的基础上,打破部门界限,整合优化调整劳动爭议的社会资源,已提出了《关于在天津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多方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目前正在完善、修改,可望成为全市调解劳动爭议的长效机制。
仪式上,宣读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维权行动”的意见和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关于规范建立区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向部分区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河西区总工会、津南区司法局作了典型发言。各区县司法局和区县、集团公司工会以及市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