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4
第0560号
 

【新闻要点】
  ★ 高校就业登记将实名并全国联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正在加强协调,要进行就业登记实名制,并实行全国联网。在回应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注水”的问题时,尹蔚民说“目前高校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是真实可靠的。当然,在计算口径上不大一致,比如把继续升学的人员,包括到国外就读的人员放在了统计口径中,实际上这部分人是不需要安排就业的。但不排除个别地方或个别学校有这样那样的情况存在。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是稳定的,就业率也是真实可靠的。”

  ★ 上海将研究出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全国两会上,农民工问题再度受到广泛关注,为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安部已将《居住证管理办法》形成草案,年内报国务院审定。市人保局透露,今年本市将研究出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今后持有就业居住证的外来人员,也能像人才居住证一样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各地要闻】
  ★ 山东省第十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3月1日起,山东省第十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240元、1100元、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11元、10元。本次调整较201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调了140元、150元、150元。
  山东省以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37元为基数,确定2012年全省基准线上涨15%,上线为22%,下线为6%。2011年该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三条线分别为15%、23%、6.5%。

  ★ 杭州市大力实施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
  为更好发挥杭州“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杭州制定 “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该计划实施周期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选拔20名左右,市政府给予每位培育对象50万元的培育扶持资金或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银行贴息贷款
  此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出炉,杭州希望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新成立2000家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吸引5000名以上的大学生来杭创业,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500个以上;新增市级大学生实训、见习基地(机构)200个,完成实训和见习的大学生达10万人以上。

【热点关注】
  ★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年内开通 
  今年,上海将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并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这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召开的“实施本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大会”上透露的信息。据市公积金中心介绍,今年市公积金中心将全面实施《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进一步细化窗口服务规范,制订窗口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才市信息】
  ★ 今年大学生签约最多的用人单位是民企

  3月之后,大学生招聘会渐入尾声。一项第三方调查数据显示,2012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签约最多的用人单位类型是民营企业/个体(占55%);本科毕业生在民营企业/个体、国有企业签约较多(分别占36%、32%);硕士毕业生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政府机构/科研事业单位签约都较多(分别占32%、26%、24%)。总体来看,民营经济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力军。

  ★ 高离职率下女性员工更受欢迎
  在经济形势不够好、离职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女性员工更受到欢迎,雇主们更愿意招聘和保留女性员工;中层管理者中的女性甚至超过了男性。在员工规模超过500人的企业里,调查结果显示,除了销售和技术研发部门外,女性的比例都超过了50%。其中生产部门、广告市场部门和财务部门中的女性比例最高。有56.3%的受访者认为,所在的企业中,女性经理人数不少于男性经理,但副总裁以及总裁的高层职位,男性仍占绝对优势。
  员工离职率逐年增高,在需要大量人才的大公司里,人才吸引越来越倾向女性。已育有子女的女性更受到欢迎,这不仅是出于她们工作更稳定的考虑,而是成为母亲后通常变得更有智慧。

【医保动态】
  ★ 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比例从60%降到35.5%

  自2009年4月医改启动实施以来,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合计已经达到了12.95亿,覆盖了全国95%左右的人口。2009年,医疗费用负担个人支付占60%,到2011年政府投入占28.6%,社会占35.9%,而个人支付下降到35.5%。

【互动专栏】
  ★ 病假期间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吗?

  问:王先生是本市户籍人员,大学毕业后应聘进入本市一家公司,和公司签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上周日他与朋友打篮球不慎踢倒小腿骨骨折,经医生诊断要卧床休息两个月。王先生担心长时间的病假会让他丢掉“饭碗”,想了解病假期间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的,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 求职者体检后未录用体检费谁付?
  问:小纪历经笔试、面试,顺利接到招聘单位发给她的入职通知书和体检通知书,并按照体检通知书要求去做了体捡。然而,就在预定上班的前两天,该单位突然通知她不用来上班了。小纪认为该单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体检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元。法院审理后,只判决该单位向其支付体检费320元及部分交通费,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是否正确?
  答: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有权决定是否录用某人。至于该单位已发入职通知书随后又反悔,尽管如此做事欠佳,但其在体检后认为小纪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也可以作为弃录条件,不能因其发过一份入职通知书就必须录用小纪。鉴于以上原因,招聘单位决定不予录用小纪并无不当。由于小纪参加体检是在接到该单位的入职及体检通知书后,按单位特定要求参加的,故体检费用应由该单位支付。至于精神损失补偿和误工费,因诉求无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境外动态】
  ★ 越南失业率上升
  越南失业率今年初以来开始上升,胡志明市和河内市都处于相同情况。
  河内市就业机会中心统计,去年河内有1.6万名失业者,较2010年增加4倍;今年以来已有2522人登记失业请领失业保险金,是去年同期的1.8倍。失业者中以一般劳工失业率最高,约占58.4%,失业潮中,没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更容易被“炒鱿鱼”。
  胡志明市今年1月份有8996名劳工请领失业保险,较去年同期高出38%。胡志明市2011年登记失业劳工人数超过10万人,较2010年高出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