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费标准表

    项目
对象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公积金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1735-8676元 22% 8% 12% 2% 0.5% -- 0.5% -- 2% 1% 7% 7%
个体工商户
业主及职工
1735-8676元 个体业主缴付22%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8% 7% 1% 0.5% -- 0.5% -- 个体业主缴付2% 个人(包括业主自己)缴付1% ----
12% 2%
非正规劳动
组织人员
750-8676元 30% 14% 0.5% -- 0.5% -- 3% ----
非全日制
劳动者
按其实际收入 22% 8% 12% 2% 0.5% -- 0.5% -- 2% 1% ----
自由职业者 1735-8676元 30% 8% 或 14% ---- ---- ---- ----
外来从业人员
综合保险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1735元)×12.5%
小城镇
社会保险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1735元)×25%
注:(1)工伤保险缴费为0.5%为基础费率。
    (2)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职工、自由职业者缴纳医疗保险可按8%缴纳,享受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也可按14%缴纳,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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