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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文件号
法律责任
罚则
施行日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
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200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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