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简介
现行法规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
  · 标准工作时间
·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 不定时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
  · 最低工资
· 工资价位
· 工资支付
劳保福利
  · 社会保险
· 福利待遇
· 住房公积金
 
法律责任
制度范例
实物操作
HR管理者之家
用人之道
案例分析
HR培训
   
首页 > 明胜工作室 > 劳动标准 
 劳动标准,劳保福利 | 劳动标准
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文件号 文件名 文件规定 施行日期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沪民救发〔2008〕37号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200元,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2008.4.1
   
 
 
电话
 

86 021-62290044

86 021-62731071

移动电话
 

13601848800

13311993927

传真
  62731767
 
Copyright © 2011 CJM All Rights Reserved.
Address: 7th Floor, No.2 Peakway Tower, Lane 600, Tian Shan Road, Shanghai 200051, China  Tel: 86 21 6229 0044 / 6228 5680